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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、医疗纠纷处理
投诉、医疗纠纷处理
时间:2018-09-14????作者:????浏览:

一、投诉

  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对医院提供的医疗、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,以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,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。

  受理部门:院长代表接待,投诉沟通中心。

  地址电话:院长代表接待在1号楼门诊大厅,投诉沟通中心在1号楼一楼。

        投诉沟通中心电话87085100,医患关系促进办公室电话87085069。

  非工作时间联系医院行政总值班(13605740605)


二、医疗纠纷处理

  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称医疗纠纷。

  受理部门:医患关系促进办公室

  地址电话: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76号(原行政楼)一楼,电话87085069。

  处理程序:按国务院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以及《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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