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投诉
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对医院提供的医疗、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,以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,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。
受理部门:院长代表接待,投诉沟通中心。
地址电话:院长代表接待在1号楼门诊大厅,投诉沟通中心在1号楼一楼。
投诉沟通中心电话87085100,医患关系促进办公室电话87085069。
非工作时间联系医院行政总值班(13605740605)
二、医疗纠纷处理
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称医疗纠纷。
受理部门:医患关系促进办公室
地址电话: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76号(原行政楼)一楼,电话87085069。
处理程序:按国务院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以及《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》相关规定执行。